公安部-12389舉報電話受理辦理辦法!這是對公安機關及民警違紀違法問題的檢舉、控告通道....
公安部-12389舉報電話受理辦理辦法
第壹章 總 則
第壹條 為規範12389舉報電話受理辦理群眾舉報投訴工作,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安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公安部、省級公安機關和地市級公安機關設立12389舉報電話,由公安紀檢監察部門負責。
設立12389舉報電話的公安機關應當安排獨立的工作場所,配備辦公設備,確定專人接聽。
公安部舉報中心負責全國12389舉報電話系統運行和受理辦理工作的業務指導。
第三條 12389舉報電話受理範圍包括:對公安機關及民警違紀違法問題的檢舉、控告;對公安機關及民警不服黨紀政紀處分和其他處理的申訴;對加強和改進公安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意見、建議。
第四條 受理辦理群眾舉報投訴工作堅持依紀依法、實事求是、分級負責、歸口辦理的原則。
第二章 接聽受理
第五條 接聽受理人員應當熟練操作12389全國公安機關舉報電話業務軟件系統和公安民警違法違紀案件線索受理查辦系統。對公安紀檢監察業務受理範圍內(以下簡稱受理範圍內)的舉報線索,應當及時錄入公安民警違法違紀案件線索受理查辦系統。記錄受理範圍內的舉報線索時應當如實準確。
第六條 接聽受理人員要政治可靠,熟悉公安紀檢監察業務,保密意識強,會講普通話。接聽電話應當使用文明用語,態度誠懇、耐心細致、規範高效。
接聽受理人員應當告知舉報人依照法律規定如實舉報,不得故意捏造事實,偽造證據,誣告陷害他人。
第七條 接聽受理人員應當將電話受理情況錄入12389全國公安機關舉報電話業務軟件系統,並對檢舉、控告區分情況作以下處理:
(壹)對屬於受理範圍的檢舉、控告,應當詳細了解檢舉、控告問題的具體內容,重要情節應當向舉報人復述確認,對不願提供姓名等個人信息的,應當尊重舉報人的意願;
(二)對內容空泛、表述不清的檢舉、控告留存備查;
對舉報人揚言采取過激行為制造極端事件的,應當加以規勸疏導,並立即向公安機關指揮中心通報;對反映正在發生重大警情的,應當告知其撥打報警電話,並立即向公安機關指揮中心通報;
(三)對不屬於受理範圍的檢舉、控告,應當引導舉報人向有關部門或者單位反映,並做好政策解釋工作。
第八條 接聽受理人員接到涉及本人或者近親屬等利害關系人的舉報電話時,應當主動回避。
第九條 接聽受理人員接到跟蹤、詢問舉報事項辦理情況的電話時,可以告知來電者舉報受理情況,但不得透露具體承辦單位及相關人員信息。
第三章 辦理審核
第十條 對受理範圍內的舉報線索,應當及時移交。
編輯:焱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