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張世成故意殺人案希望能經得起法律和輿論的檢驗

山東省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2012)煙刑一初字第19號。
1:判決書中死者李德鵬的同夥馬振忠證實(其和李德鵬是工友,且是租房的西鄰居,張世成租南屋。因李德鵬的媳婦烏雲不愛鎖院門,張世成就在大門上用粉筆寫上「出入請自覺帶好門」。2011年8月12日晚9時30分許,李德鵬到其家說,他討厭張世成,想揍他,讓其一起去,,二人就去敲張世成的門,張世成出來後,李德鵬與他發生爭吵並廝打,其上前幫忙打,後被媳婦艾影拉回院裏。聽見院子裏有砸玻璃的聲音,後見張世成退回他租的南平房裏。其媳婦去拽李德鵬,他不聽,直接進南平房屋。其聽到他倆的廝打聲,怕李德鵬吃虧,就沖向南平房) (來自天涯社區客戶端)
2:艾影(暴徒馬振忠之妻)證實:當晚9時許,其聽到院裏有吵吵聲,到南平房見馬振忠 李德鵬和租南平房的人打仗,三人打在一塊。其把馬振忠拖出,李德鵬也出來,他倆又從南平房外邊拿啤酒瓶砸南平房的門玻璃,把玻璃砸碎,進屋又和南平房的人打仗,其又進屋把馬振忠拖回家)
3:以上馬振忠及妻子艾影都是李德鵬的同夥,(他們的證詞本身就避重就輕,把最暴力瘋狂沒有人性的犯罪細節沒有交待,判決書裏馬振忠及妻子艾影的證詞足以證明他們是事先有預謀且多次不計後果暴力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行兇施暴嚴重威脅到張世成的生命安全) 事實清楚,證據確鑿
(山東省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不采納暴徒馬振忠及妻子艾影的證詞的依據是什麽?)憑那條中國法律刑法第幾條判正當防衛人張世成是故意殺人
二:我把李德鵬馬振忠一夥稱呼是暴徒,我寄給中央第九督導組國家政法教育整頓的材料裏也說他們是暴徒,中央政法委 最高人民檢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 公安部三令五申不法分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威脅他人生命安全,造成不法侵害者死亡的屬於正當防衛,死者同夥馬振忠的證詞,李德鵬到其家中找他說他討厭南平房的人,叫一起去打張世成,是李德鵬跟同夥馬振忠有預謀計劃好的去打張世成,兩人去敲張世成的門把張世成從其家中叫出來多人一起打他,張世成招架躲過一劫跑回自己家裏,把門窗鎖關好,太怕暴徒沖進家裏打他,心想我惹不起你們躲著你們行吧,可是沒有人性的暴徒還是把張世成家的門窗暴力踹開,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無節製不計後果拿破碎啤酒瓶對著張世成就捅他,叫嚷著要整死張世成,張世成在生命安全受到嚴重威脅的情況下,難到就等著暴徒多人用破碎啤酒瓶捅死他嗎,難道張世成就只能是死嗎,沒有正當防衛的權利嗎,何況張世成只是本能反應順手拿起身邊一把水果刀在招架躲著暴徒無意殺人,是想讓暴徒不要再次傷害自己,是暴徒的瘋狂碰到張世成拿著的刀。
(不是張世成拿刀去李德鵬家中去殺人)
而是暴徒李德鵬馬振忠同夥(暴力踹開張世成家門窗 無節製多次非法侵入張世成家對其實施暴力 ),是暴徒李德鵬馬振忠有故意殺人的動機並且是早有預謀的犯罪,結果被張世成在自己家中正當防衛才造成不法侵害人李德鵬的死亡。
張世成主動撥打急救電話救人和 110報警 就說明張世成主觀上沒有故意殺人的動機。
暴徒馬振忠的愛人的供述:(當晚9時許,其聽到院裏有吵吵聲,到南平房見馬振忠 李德鵬和租南平房的人打仗,三人打在一塊。其把馬振忠拖出,李德鵬也出來,他倆又從南平房外邊拿啤酒瓶砸南平房的門玻璃,把玻璃砸碎,進屋又和南平房的人打仗,其又進屋把馬振忠拖回家)
暴徒馬振忠的供述:(其和李德鵬是工友,且是租房的西鄰居,張世成租南屋。因李德鵬的媳婦烏雲不愛鎖院門,張世成就在大門上用粉筆寫上「出入請自覺帶好門」。2011年8月12日晚9時30分許,李德鵬到其家說,他討厭張世成,想揍他,讓其一起去,,二人就去敲張世成的門,張世成出來後,李德鵬與他發生爭吵並廝打,其上前幫忙打,後被媳婦艾影拉回院裏。聽見院子裏有砸玻璃的聲音,後見張世成退回他租的南平房裏。其媳婦去拽李德鵬,他不聽,直接進南平房屋。其聽到他倆的廝打聲,怕李德鵬吃虧,就沖向南平房) (來自天涯社區客戶端)
沒有暴徒李德鵬馬振忠無節製的不法侵害,也不會導致悲劇的發生,暴徒馬振忠至今逍遙法外,沒有暴徒馬振忠的預謀,多次參與施暴也不會導致悲劇的發生,暴徒馬振忠是誰給你的權利討厭誰就去暴力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行實施暴力行兇,如果沒有暴徒馬振忠的預謀且無節製多次參與行兇施暴,就不會發生暴徒李德鵬死亡 張世成被判故意殺人無期徒刑的悲劇發生。
我的訴求是暴徒李德鵬有預謀無節製多次暴力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嚴重威脅到他人生命安全,張世成屬正當防衛,追究暴徒馬振忠的刑事責任。
大家好:我是張世成的哥哥15668072268 在國家政法教育整頓.掃黑除惡大環境下希望張世成案能經得起法律和輿論的檢驗
十一月九號下午三點十七分山東高院政法教育整頓給我的電話反饋是沒有判決問題 ,希望能得到社會有正義感人士的關註 ,在國家掃黑除惡大環境下能給張世成公平公正的判決 。
編輯:焱濃